消费者自行主导的个人护理计划(简称”自导护理计划”)

消费者自行主导的个人护理计划(CDPAP)隶属于全纽约州范围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该计划旨在提供一种与众不同的家庭护理服务,从而让消费者对护理员和护理方式拥有更多的自我主导和监管权力。

该医疗补助计划为那些日常生活需要医疗照顾,或护理服务的慢性病人或身体残疾人士提供服务。该计划的服务包括个人护理、家庭护理、及护士护理等。

该计划的参与者可以灵活、自由地挑选他们的护理员。消费者或其指定代理人(如残疾或患慢性病儿童的家长)全权负责雇用、培训、监督,以及必要时解雇护理员。

参加“自导护理计划”所需的条件

消费者或其指定代理人必须有能力并且愿意对消费者所获得的护理服务的管理作出明智的选择。

消费者或其指定代理人必须负责录取、雇用、培训、监督(包括保留工资记录单)和解雇提供服务的护理员。如有必要,消费者或其指定代理人还需要安排好后备的护理计划。

谁能被雇用成为“自导护理计划”的护理人员

消费者几乎可以雇用任何人,甚至包括大部分的家庭成员,作为其护理员。2011年4月通过的规定进一步允许消费者雇用其成年子女、女婿、儿媳等作为护理员。

现在,纽约州政府的规定只禁止配偶或父母受雇成为”自导护理计划”的护理员,而其余所有的家庭成员皆可受雇。所有受雇的护理员都必须具有合法的工作许可。受雇的护理员无需“认证”—其培训由消费者及其家属完成。

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自导护理计划”法规已有所更新。对于享有Medicaid医疗补助的消费者,他们有权力聘请和管理自己选择的几乎任何条件符合者,包括家庭成员(其配偶除外),作为他们的家庭护理员。这项改变允许那些家里有需要照顾的,已成人的残疾子女的父母,在不做为其指定代理人的条件下,申请成为其家庭护理员。

“自导护理计划”的护理人员可以从事“技术”工作

“自导护理计划”的一项特殊的优势是护理员可以从事本来只能由护士承担的“技术”工作。这些“技术”工作包括吸痰、胰岛素注射、消费者无法自行操作的供氧或服药等。见纽约教育法第6908 (1)(a)条。家庭护理或个人护理人员不能从事的工作列在家庭护理人员个人护理工作范围一栏。

“自导护理计划”申请流程

  1. 注册登记
    1. 消费者(病人)在我们网站上填写申请
    2. 消费者指定的护理人员在我们网站上填写申请并提交所需的文件,或者将所需的文件送到 ABI FI 办公室;
    3. 其他护理人员,如希望将自己列入 ABI FI 护理人员资料库,并愿意被”自导护理计划”的消费者选择,可以在我们网站上填写申请并提交所需的文件,或者也可以将申请表和文件送到 ABI FI 办公室。
  2. 消费者或其代理人从我们网站上选择护理人员;
  3. ABI FI 将消费者的申请表提交给消费者挑选的“管治长期护理(MLTC)”计划机构;
  4. “管治长期护理”计划机构派护士到消费者家里进行护理评估,确定其需求。评审护士将决定护理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参与“自导护理计划”,并建议护理工作量、工作频率及持续时间。
  5. “管治长期护理”计划机构将录用申请表送交人力资源部/医疗补助处审批。
  6. 一经批准,ABI FI 将收到“管治长期护理”计划机构发来的授权批准书。ABI FI 会立即通知消费者(病人),并授权护理人员开始工作。
  7. 护理人员定期将工作报表交给 ABI FI。
  8. ABI FI 根据工作报表制作工资单,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和福利。